房地合一稅2.0版七月一日上路 抑制短期炒房2年內買賣課45%重稅
2021/04/09
蘋果日報記者周彥妤/台北報導
為了抑制短期炒作房價,立法院今(9日)三讀通過攸關房地合一2.0版的《所得稅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自7月1日起,個人、法人持有房屋未滿2年售出,衝擊最大,將課45%的重稅,而持屋超過2年、未滿5年脫手,則課35%稅率。
根據房地合一2.0版的相關規定,境內個人持有房屋、土地於2年以內出售,稅率為45%;超過2年,未逾5年,稅率為35%;超過5年,未逾10年,稅率為20%。至於非境內居住的個人,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,稅率為45%;超過2年稅率為35%。
除了個人持有,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,持有房地在2年以內,稅率為45%;持有房地超過2年、未逾5年,稅率為35%;持有房地超過5年,稅率為20%;至於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,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稅率為45%;超過2年的稅率為35%。
此次修法的適用範圍,包括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,皆為課稅標的,同時將預售屋、股權移轉,納入房地合一課稅。此外,修正條文指出,個人交易房屋、土地未提供費用證明文件者,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%計算其費用,並以30萬元為限。
修正要旨提及,實務上發現,個人藉設立營利事業,買賣短期持有的不動產以適用較低稅率,或藉公司股權移轉而實質移轉不動產,將應稅的財產交易所得,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,或藉自行申報移轉現值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方式,以增加土地漲價總數額,規避、減少所得稅納稅義務;為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,並抑制短期炒作房地產及維護居住正義,繼而修法。